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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

    此时此刻,马成昆他们口中的我已经回到了家里,不出所料,袁美眉也在还为我准备了晚餐。

    “丹尼回来了。”袁美眉亲切的向我打招呼,显得很雀跃。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“对了今天你的契母苏妈妈来过,他给你熬了鸡汤。”袁美眉说道。

    她想起今天苏妈妈来的时候看她的暧昧眼神,她全身就燥热。

    提到苏妈妈,我(丹尼)的内心有一道暖流躺过,这是内心的本领,契母苏妈妈也就是我(丹尼)家的保姆,待我非常好,也是我童年之所以支撑下来的原因,我(丹尼)一生都很敬爱她,在后来更是开玩笑,我的契母大概是世界上最穷的契母,不过给我再多钱也不换。

    鸡汤喝起来十分浓稠,不过苏妈妈大概厨艺高超,喝起来竟然一点也不油腻。

    “丹尼,今天苏妈妈还教我厨艺。”袁美眉道。

    “哦!”我心里吃惊,袁美眉的厨艺本就很好,再经过苏妈妈调教,将来还不知道便宜了谁。

    “丹尼你怎么一点反应都木有?”袁美眉不满的道。

    “额,你做的菜很有进步。”

    “哼。”袁美眉气呼呼的埋头吃起饭来,先前的淑女范一点都没有。

    我好笑的看着这一幕,袁美眉生气的时候真的别有一番风味。

    夜深,我和袁美眉两人一边在学习繁体字,一边让她帮我写小说。

    “丹尼,你看我这张写的怎么样?”袁美眉献宝似的把她写的章节给我看。

    她的眼神充满了期待,等待我夸她。

    我看书很快的,只是三十几秒就将她写的一张内容看完。

    看完后,我觉得有些不对劲,袁美眉的文笔太优美了,文笔优美不好吗?好,可是他用错了地方,把太多的笔墨花在周围的环境描写上,搞得像是再写散文。

    现代小说最重要的还是情节,如果没有情节你的文笔再好,读者也不买丈,而且她终究是女孩子没有写出王动那快意纵横,肆无忌惮的性格出来。

    这些缺点我一一替她点出,她事先生气,接着信服,又将此章重写了一遍,果然大为改观,渐渐的她也摸索了几分写小说的诀窍。

    临走时,袁美眉对我道:“我觉得写小说也不难,我回去也写一本。”

    我听了后很赞同,我觉得我这本小说出世很可能引起同人流,无限流的风潮,那时候读者是求大于供的,袁美眉如果能写出文笔精美,质量上成的文章,很可能一书封神,就像后世网游热,洪荒热兴起的时候很多人借此封神。

    我所不知道的是金庸早就想到了这一点,并且付诸了行动,连大名鼎鼎的亦舒都答应写一本重生李莫愁。